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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民”工程201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8-04 15:14:26   来源:    点击:

曾三民办〔2014〕1号 

  各办事处、管委会党工委,区人武部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总公司)党委(党组、总支),各人民团体党组(总支):

  经曾都区“实施三民工程,建设幸福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三民”工程2014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区“实施三民工程,建设幸福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5日                

“三民”工程2014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进一步巩固、深化、拓展、提高社区“三民”工程,着力解决社区工作中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建设“民主自治充分,民生保障有力,社会平安和谐,文化生活丰富,人居环境舒适,为民服务便捷”的幸福社区。

  二、工作目标

  1、巩固建设成果。巩固2013年“三民”工程建设成果,对已完成和已取得成效的项目,规范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监管和检查督办,使之管理规范、运行高效、形成常态。

  2、深化项目攻坚。检查“三民”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的项目和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攻关,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加大资金落实力度,倒排工期,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3、拓展服务项目。紧紧围绕解决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拓展服务项目,拓宽服务领域,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方便居民生产生活。

  4、提高服务水平。硬件和软件建设并举,丰富社区服务内容,提高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水平,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为居民提供更细致、更贴心的优质服务。

  三、工作项目

  1、深入推行“两会制”决策。扩大决策范围,建立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内容,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居民普遍关心的党务、居务要事全部纳入“两会制”决策。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行为,提升工作水平。加强考核督办,把“两会制”决策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内容,与“双提双健”考评和年度分类定级挂钩。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深入落实“两公开”制度。完善“网牌栏”分级公示目录,把凡不涉密的社区事项全部纳入公示公开范围。畅通信息公示渠道,充分发挥“网牌栏”公示体系的作用,坚持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工作按季度公开、临时工作即时公开。充分发挥各居民区“三民”工程公示栏和意见箱的作用,重点公布惠民政策等居民关心的利益问题,定期收集意见箱信件,及时处理答复。结合“双提双健”工程督查,对社区“两公开”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暗访。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农经局

  3、强化社区代办服务。进一步梳理代办服务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代办服务项目目录。对各项代办服务项目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逐一细化,明确服务标准和流程,实行即办件即收即办、立等立取,代理件说明程序、限时办结,退回件及时答复、说明原因。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代办人员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严肃代办工作纪律,对代办人员因故意、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办事群众利益的,实行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4、深入开展“代表委员”联系服务社区工作。根据职务和工作单位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代表委员”联系社区名单。建立协调机构和机制,由“三民办”牵头,成立组织部、人大办和政协办组成的“代表委员”联系服务社区工作联络协调办公室,加强联络协调和检查督办,促进“代表委员”按时到社区开展工作,履职尽责。实行“代表委员”联系服务社区工作组长负责制,落实每月28日定期值班制度。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社区联络员每月28日前主动联系、定期提醒“代表委员”值班,并至少提前3天向居民发布“代表委员”值班信息。各办事处、管委会在每月28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代表委员”联系服务社区情况统计表》报“三民”办,由“三民”办汇总后分头向组织部、人大办、政协办反馈。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代表委员”联系服务社区工作考核办法》,每月28日对各社区“代表委员”值班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每年底进行一次集中考评,对不能认真履职的“代表委员”,建议撤销“代表委员”资格或不得提名为下届“代表委员”候选人。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5、推进背街小巷整治。协助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十件实事”公开承诺,完成已列入规划的63条背街小巷亮化、路面硬化工程。明确每条背街小巷的建设主体、建设标准、资金渠道、完成时间。建立背街小巷亮化、硬化管理长效机制,明确管理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区城乡规划建设局

  6、加快公共厕所洁化和垃圾清运快捷化推进步伐。协助市级有关部门,规划建设站厕(垃圾站和公厕)一体公共卫生设施8座,重点增加城乡结合部和老旧小区移动垃圾箱的投放数量。明确建设主体、建设标准、资金渠道、完成时间、管理人员经费渠道和公用水电经费渠道。落实厕所洁化和垃圾清运快捷化管理责任主体,强化主体管理责任。

  责任单位:区城乡规划建设局

  7、推进“三自”物业管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在办事处(管委会)建立物业管理监督委员会、社区建立物业管理协调委员会、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初步形成覆盖广泛、运转有序、监督到位、协调有力的物业管理工作体系。完善“三自”物业管理模式,强化对不同类型小区的分类管理,探索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三种不同物业管理模式,城区办事处分别选取1—3个不同类型小区进行试点,培育典型,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推广。

  责任单位:区社区办、区城乡规划建设局

  8、深化“一对一”帮扶工作。针对帮扶干部、帮扶对象变动情况,调整结对安排。注重提高帮扶实效,坚持每季度至少联系一次,每半年至少走访一次,把“帮思想、帮生活、帮发展、帮学习、帮维权、帮健康”要求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9、规范爱心资金救助工作。严格运行程序,面向社区特困群体进行救助,按照爱心救助会章程规定的先申报、再公示、再审批的流程运行。提高运转效率,规范爱心救助资金的申报、公示、审批、发放等工作程序,按照上半月10号受理—13号上报—15号发放和下半月25号受理—28号上报—30号发放的要求,每月分两个批次发放爱心救助资金。建立三个层面的信息反馈机制,即区财政局每月向爱心救助会理事会、各办事处(管委会)反馈资金发放情况和各社区可用资金余额;各办事处(管委会)财经所(财政分局)每月向社区反馈资金发放情况和可用资金余额;社区及时向救助对象反馈资金到账情况。

  责任单位:区爱心救助会理事会、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10、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按照“政府搭建服务平台、专业化管理、社会化经营、志愿者参与”的模式经营,2014年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10-15个。以生活困难、行动不便、空巢老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好生活照料、老人就餐送餐、医疗康复、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各项服务,完善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局

  11、打造“15分钟生活服务圈”。整合社区内涉及居民医、食、住、行等方面的服务项目,合理调整公共服务站点、商业网点布局。编制便民服务手册,详细列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联系方式、店铺地址等信息,免费发放到每户居民,使居民只需通过一个电话,15分钟内即可享受到相关服务,形成以社区居民为圆心、15分钟步行路程为半径的“15分钟生活服务圈”。探索在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开通电费、电话费、水费、燃气费、网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代收代缴业务。每个办事处选取1-2个社区作为“15分钟生活服务圈”试点,条件成熟后在全部社区推广。

  责任单位:区社区办、各社区

  12、加强社区爱心超市建设。新建3个社区爱心超市,实现全区社区爱心超市全覆盖。加强爱心超市运营管理,改进资金、物资筹措和发放方式,改变“超市”货源仅靠政府补贴的形式,争取爱心企业和社区居民捐助。定期对爱心超市资金使用情况、物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爱心物资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群体,最大限度发挥爱心超市社会效益。把好物资质量关,确保爱心超市运转安全。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3、加强社区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建设。加快社区电子阅览室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配齐电脑、桌椅等硬件设施,整合社区图书影像等文化资源,提高建设水平。建立健全社区图书室(电子阅览室)使用管理制度,做到管理规范、整洁有序。明确免费开放时间,发挥好社区图书室(电子阅览室)传播知识、教育大众的作用。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调动居民参与热情,提高图书室(电子阅览室)使用率,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广电局

  14、加强社区健身场所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保障各项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加强文化、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不断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倡导社区内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健身设施,实现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区文体广电局、区民政局

  15、加强社区治安巡逻。设立巡防管理机构,加强巡防队员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促使巡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落实人员和办公经费保障,确保队伍稳定,充分发挥治安巡防的作用。加强公安机关对巡防队的指导管理,建立警务巡防协作机制,提高打击防范效率,提升群众安全感。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

  16、加强志愿服务。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建立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和参与社区活动制度,把在职党员纳入社区志愿者管理,每名在职党员每年进社区活动不少于2次,建立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纪实卡,把在职党员进社区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调动各社区志愿服务队的积极性,引导关爱身边老人。建立志愿服务登记、评估制度,完善社区志愿服务激励、培训、保障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各社区、区社区办、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区人社局

  17、加强社区网格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网格化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将网格化信息系统与人社、民政、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信息系统对接,进行信息动态采集、部门信息关联比对和综合集成,初步建立起法人、人口、地理信息三大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加强网格内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的排查化解,推进社保、消防、工商、物价等工作进网格,充分发挥网格员在事件上报、政策宣传、民情民意收集中的作用。建立网格员定期巡查制度,加强对网格内特殊群体和重点人员特别是留守人员、残疾人、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网格中心

  18、深入推进“一社一品”创建。指导各社区在已确定的品牌基础上,进一步挖掘社区资源,丰富创建内容,制定年度创建工作计划,完善创建措施,强化品牌特色。通过树立典型,加强宣传等方式,增强“一社一品”的认可度和影响力,并以此带动社区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把“一社一品”打造成居民认可并积极参与的满意工程。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在职责范围内,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为“三民”工程实施提供必要支持,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要积极向市级相关单位汇报,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整合优势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同心协力推动“三民”工程建设迈向新的台阶。

  2、坚持统筹兼顾。将实施“三民”工程贯穿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每个环节,以“三民”工程的实施促进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提高活动成效。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设立信箱、走访居民、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区居民对实施“三民”工程的意见和诉求,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要认真查找联系服务社区的“代表委员”,“一对一”帮扶干部,区直和办事处、管委会驻点干部,社区干部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三民”工程是否有落实不到位的项目,查找社区居民切实利益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查找各单位部门在推进“三民”工程中是否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对已承诺但未完成的项目,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限期落实到位。对已有制度进行梳理,按照务实管用的要求,做好废、改、立工作,增强制度操作性和刚性约束。

  3、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办事处、管委会和社区要及时总结提炼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推进“三民”工程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并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提高“三民”工程的影响力。

  曾都区“实施三民工程,建设幸福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 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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