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才工作 > 人才政策 > 内容

中共随州市曾都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关于建立人才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2015-08-25 15:15:44   来源:365线路检测中心    点击:

曾人才办〔2013〕1号

各镇、办事处、管委会,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工作有效运行机制,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增强人才工作合力,推动人才强区战略的贯彻实施。经研究,决定建立我区人才工作联络员制度。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人才工作联络员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选派1名同志组成。选派的单位包括: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文体广电局、区编委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统计局、区招商(外事侨务旅游)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

  二、工作职责

  人才工作联络员作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部门进行人才工作沟通联系的桥梁,要在所属部门领导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为: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人才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区委、区政府人才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协调督促完成本系统、本单位人才工作各项任务。

  2、及时反映本系统、本单位各项人才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收集、报告人才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全区人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积极配合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调查研究,推荐人才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

  4、加强同本系统、本单位各类人才的联系和交流,及时向单位领导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三、管理制度

  1、实行人才工作联络员例会制度。人才工作联络员例会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召集一次,如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集。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工作情况,研究探讨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2、实行人才工作联络员业务培训制度。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联络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考察等,不断拓宽视野,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3、实行人才工作信息交流通报制度。各单位每月至少上报1条人才工作信息。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人才工作信息上报情况进行通报。

  4、实行人才工作联络员动态管理制度。对联络员的工作情况,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一定的方式进行考核,每年向单位反馈一次。对工作不适应的联络员,建议有关单位予以及时调整。

  5、实行人才工作联络员推优制度。各单位要对人才工作联络员的成长进步予以关注,注意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德才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同志,要进行重点培养。

  

  

  中共随州市曾都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17日                          

  

上一篇             顶部             关闭             下一篇

Copyright 2015-2017 Powered by zdzz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3133号
主办单位:中共曾都区委组织部   版权所有:中共曾都区委组织部   网站维护: 中共曾都区委组织部电教中心 炎帝科技技术支持